东莞市局抓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落实

2015年08月04日      家庭医生在线

根据全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部署,2014年7月起,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东城街道、石龙镇为试点开展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东莞市局通过抓组织发动、网格建设、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是突出抓组织发动,强化试点工作保障。成立以市局一把手为组长的保健食品网格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监管试点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并组织召开全市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动员会议,选取东城街道、石龙镇作为此次网格化监管的试点镇街。

二是突出抓网格建设,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东莞市局在省级一级监管网格的基础上,按照市、镇(街)划分二、三级监管网格,细划监管事权,明确了市、镇两级分工,并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由市局监管保健食品生产、批发重点企业,镇街分局(监督站)监管其余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组建市-镇街-社区(村)三级网格化监管队伍,东城分局率先建成目前全市规模最大的协管队伍(132人),并根据监管对象分布情况,将全区监管对象划分为近200个网格,一名社区协管员负责1-2个网格,负责网格内全部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巡查。石龙分局把全镇各社区、村设定成十个区域网格,每个区域网格都有分局执法人员负责,形成单元网格的有机衔接、分工协作。各村、社区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加入分局建立的村(社区)协管员QQ工作交流群,搭建起部门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的联系平台,建立形成了责任人—协管员—信息员三级网络监管局面。

三是突出抓制度建设,促进试点工作规范。东莞市局及试点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培训制度、责任制度、日常工作制度、信息互通及案件移送制度、督查办法、考核制度等,明确市局、分局(监督站)对试点工作中监管人员的培训形式、培训频率,市局、分局、区域网格监管责任人、保健食品监管协管员的任务和职责,监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监管表格汇总上报、监管信息交流、违法违规案件移交要求,督查内容、方法、情况通报及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的组织、方式、奖励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

四是突出抓创新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一方面,开发指引直观化。东城分局制定了协管员网格化管理情况细化图,直观展示和标记网格范围、经营单位分布及巡查情况,并编制了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培训手册》,分局指导社区统一制定协管员工作夹,配备网格内企业名单、巡查表格、警示通知、线索登记表等资料内容,“一图一册一夹”为协管员带来直观、便利的工作指引。另一方面,着力推进信息化。试点地区选取了38家保健食品零售企业作为网格化监管试点单位。东城街道将食品药品数字化监管系统纳入全区社会化管理的大格局,对企业诚信水平作出综合分析和评价,有效实现诚信化管理。石龙分局整合已运作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借助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时开发的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移动巡查系统,在日常监管中采用电子填表方式进行信息录入,通过互联网及时反馈到分局。

五是突出抓日常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通过实地走访、日常监管等方式开展企业摸底,以此为基础建立企业基础档案,实现“一户一档”,保障网格化监管100%覆盖。市局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3家次,批发企业136家次,100%覆盖辖区生产、批发企业,实现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动态管理”。

六是突出宣传教育,浓厚社会共治监管氛围。以宣传栏为载体开展静态宣传,以新媒体为载体开展动态宣传,以特色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元化宣传。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东莞市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行政执法队伍得到有效补充,行政执法效能得到有效增强,社会共治效应得到有效发挥。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梁倩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