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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教你如何维权

2016-03-15 10:08:45  来源:健康时报网    转载

你买货被坑过吗?面对那些年我们浪费的钱、上过的当、买到的假货、吃过的亏,究竟该如何维权呢?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你买货被坑过吗?面对那些年我们浪费的钱、上过的当、买到的假货、吃过的亏,究竟该如何维权呢:

①留好维权凭证: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网购聊天记录、消费清单等。

②网购别被卖家忽悠:商品本身无损毁,拆了吊牌包装,一样可以退。

③代购维权难,需谨慎

④购买食品时注意什么:食品包装明细;向营业员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若因食品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一定要保存好病例及医药费发票。

⑤朋友圈购物使用第三方支付:直接转账支付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在消法调节范围内,建议选择第三方支付,借助第三方平台进行维权。

⑥维权途径要记牢:

消费维权投诉电话:12315

价格投诉电话:12358

垃圾短信举报:12321

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电话:12365

2015.3.15起7种情况将被认定为“霸王条款”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今日实施,第十二条明确了“霸王条款”的7种具体形式。一些商家在优惠卡上打出“最终解释权由本公司所有”等内容,也许你已习以为常,但《处罚办法》明确了,它也是“霸王条款”

7种情况包括:

1、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2、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3、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4、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5、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6、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7、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2015.3.15起7种情况将被认定为“霸王条款”

(责任编辑:梁倩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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