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

保险业深度参与政府大健康战略 商业健康险可抵个税

2015-12-14 11:45:15  来源:搜狐    家庭医生在线

12月1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31个城市试点个税优惠商业健康险。个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部已经完成,预计#!快2016年上半年可以上报,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


试点地区覆盖全国31城市

这些城市为四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另外27个省各挑选出一个市进行试点,多为省会城市。

这27个试点城市分别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含巩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曲靖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宝鸡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不含所辖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五大条件和三类品种可纳入个税前抵扣

所谓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

(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

(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另外,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被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于:

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保险业深度参与政府大健康战略

本次税优政策的出台明确了国家将扶持商业保险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重要支柱的政策意图。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运营税优型健康险业务不仅可以迅速扩大用户基础、大幅提升品牌信任度,更可以获得价值极高的各地区纳税人口的健康、医疗费用数据,这将是未来保险公司深度参与政府大健康产业规划、推进自身健康战略的无法替代的先发优势,明确利好行业估值。

税优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增量保费,健康险市场空间提升约30%。新规的个税优惠额度符合预期: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按照全国未来3000万个税纳税人口测算,该税优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元左右增量保费,相当于目前健康险保费规模的30%,健康险市场向上空间明显提升。(综合自搜狐、中金在线)

(责任编辑:梁倩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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