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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因标签不合格被判十倍赔偿

2015-11-02 13:44:31  来源:健康时报网    转载

在2014年的不同时间,北京市民卫先生分别从家乐福双井店购买了面包和马铃薯淀粉、旗鱼松三类产品。随后卫先生认为面包外包装涉嫌虚假宣传,马铃薯淀粉和旗鱼松在标注等级和成分含量方面有瑕疵,因此将家乐福双井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货款,并要求十倍索赔。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卫先生的诉讼请求,家乐福对于旗鱼松案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发现近年来索要10倍赔偿的案件明显增多,这主要是由于自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依据该法第96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记者梳理了早前的报道,发现消费者购买过期食品的案件#!多,其次是食品变质、标注不规范和食品内存异物等。

消费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是应当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和发票,作为买卖关系的证明。二是即使无法通过《食品安全法》获得10倍赔偿,消费者仍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耿瑗表示,消费者应当多了解关乎自身利益不被侵犯的法律常识,比如,在食品包装或说明书对食品功能做虚假宣传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受误导购买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比如,销售依法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的,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退货;再比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构成欺诈的,消费者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食品销售者支付赔偿。

十倍赔偿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得到支持

据2009年《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10倍赔偿金的诉讼主张要想得到支持,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事实要件,即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是损害要件,消费者受到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三是主体要件,即赔偿主张只能向有关食品的生产者或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销售者提出。

而2014年1月,#!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此后,“消费者受到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这一条件被取消。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事实要件和主体要件即可得到支持。

(责任编辑:梁倩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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