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意见初稿敲定

2015-10-27 11:22:43      家庭医生在线

10月21日,国新办就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透露,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预计今年年底前下发。

此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专门针对价格改革的文件,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统一于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价格机制改革框架之下。

小编辣评

理顺服务价格、让医护靠技术赚钱,已经成了“医改”#!热门的话题。小编觉得,这是个关系全中国人民幸福的大问题。医生和护士的劳动成果不被认可,就会不幸福,对待病人的态度大概也不会太好,本来就疾病缠身的患者受到医护的冷言冷语,可能更加不幸福,他们的不幸福又会影响到家人、朋友……画面太惨,真是细思极恐。

苏州:提高医务人员诊疗费

10月28日,苏州市所有公立医院将率先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等;同时将提高诊疗费、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以及手术项目的价格。而且这一改革将很快在江苏省各市陆续开展。据悉,改革后,苏州市二类医院普通门诊诊疗费提高到每次10块钱,副主任医师每次15块钱,主任医师每次25块钱;三类医院再做相应提高,普通门诊、副主任、主任分别是12块、22块和35块每次。

小编辣评:

最近一段时间,专家院长落马的消息不绝于耳,为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医生的劳动付出和实际收入太不匹配了!一个大型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的专家门诊挂号费通常只有十几块,同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十几年的临床工作积累相比,简直就是白菜价。既然老老实实赚不到钱,有些胆大者就铤而走险地走“贪腐”的捷径了。小编呼吁,为了社会和谐,苏州的举措应该在全国推广!

浙江:废除论文评基层医生职称

10月21日,浙江省卫计委发布《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深化卫生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改革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根据规定,浙江省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下发至各设区市;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担。评审权限下放后,实行“哪里评审哪里发文发证”,还将进一步下放评审权,在条件成熟的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实行自主评聘。

小编辣评:

省级医疗机构的自主评聘增加了医院人事制度的灵活性,有利于医院聘任到更符合自身发展的人才。但实施过程中,是否仍应建立一个基础性的通行标准?自主评聘的质量如何保证?这些原则性的问题不解决,“自主权”就难免被个别人利用。

卫计委: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将引入淘汰机制

10月15日,在“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表示,将对规培基地建立常态化的评估机制,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基地医院将被撤销资格,其主要负责人也建议调整。据悉,国家卫计委科教司已在着手制订规培基地的遴选标准,并且今年以来全国已有4个专业规培基地被取消资格。

小编辣评:

国人对各种“荣誉称号”向来特别热衷,取消规陪基地资质对当事医院来说必定是件特别丢面子的事,如果通过引入淘汰机制,使培训基地资质成为衡量医院实力和声誉的标准之一,各大医院大概就不会如此怠慢规培制度了吧。

安徽:医院需设专项绩效奖鼓励“优质服务”

10月19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实施公立医院改善服务专项绩效奖励的通知》,要求公立医院设立专项绩效奖,重点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使用耗材以及优质服务、强化监管等达到绩效目标的科室和人员进行奖励,奖励自11月1日起启动。

小编辣评:

医院提供服务质量,合理用药的好处不言自明,但是何为“优质”?究竟是由医院评定还是患者评定?小编在安徽省下发的文件里并没有看到。如果标准不明晰,又如何保证绩效的有效性呢?

(来源:医学界产业)

(责任编辑:梁倩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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