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安办食药监开展餐饮单位食用油安全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安全监管,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食药监办〔2014〕44号)要求,定于6月9日至12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食品安全飞行检查。6月8日,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圣明主持召开飞行检查前的培训和准备工作会。
会议首先对飞行检查的规定、检查内容、本次重点检查项目和现场抽检品种等进行了培训,统一了检查标准和要求。培训结束后,吴圣明向参加本次飞行检查的同志做了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习总书记、克强总理的讲话精神,用“四个#!严”开展飞行检查工作。
二是重点突出,确定重点检查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检查项目,本次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花生油和散装食用油的采购使用、学校食堂大米重金属检测、含铝泡打粉的限制使用等。
三是敢于亮剑,从市局抽调的同志与省局餐饮处的同志一道代表省局履行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潜在平时一般性检查不易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反馈给当地监管部门,对发现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要责成当地监管部门严厉查处。
四是要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在检查过程对肉眼难以判断而容易存在隐患的散装食用油黄曲霉毒素、学校食堂大米的重金属、包点铝含量、海鲜产品的抗生素和现场发现的一些可疑品种要进行重点抽样检测。
五是监督基层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注意查看餐饮单位留存的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核查被检查地区对省局部署的食用油专项整治的落实情况和在日常监管中基层执法人员的履职情况。
吴圣明强调,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检查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本次的飞行检查工作。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梁倩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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