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世界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对比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历史新阶段,发展有机农业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实际生产中,我国许多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基地由于缺乏技术指导、操作规范和科技支撑,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不到位,生产标准化程度和产业化组织程度低,有机农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
发展有机农业,对于保护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解决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问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推进农业市场化与国际化进程,突破绿色壁垒对农业发展的制约,协调统一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效益,最终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技术体系难度大,涉及学科众多,有机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程度相对较高。国外有机农产品产业化发展较早,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方面也相对完善。因此,了解国外主要有机农产品生产国家的质量控制体系,有助于我国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世界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情况
(一)美国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美国作为农产品出口大国,并且拥有世界上#!早的有机农场,其有机农业的高速发展不仅由于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水平,也得益于监管制度的健全和质量监控体系的完善。从法律上,美国1990 年就有了专门的《联邦有机农产品生产法案》,到今天为止,美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详细的法律条文。
从监控上,美国的农产品监控体系主要分为4 个部分,由农业部、食物药品管理局、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和环境保护署共同维护农产品安全。这些机构分工明确,配备专业,人员分配科学合理,有很多工作人员只能监管一种农产品。同时,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司还专设国家有机项目办公室,用来专门监测有机农业的质量安全。1993 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又组建了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对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消费、贸易、管理、研究及认证等多方面进行测定研究。在严格的法律制度下,美国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保证了美国有机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
(二)欧盟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欧盟作为多国组织,为了保障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欧盟农产品安全管理局进行统一的安全监控,并于2004 年发布了“有机农业行动方案”,对有机农产品的安全标准和管理措施做出了说明。依据此方案和相关法律的基本原则,欧盟各成员国也建立了适宜本国有机农业发展的监控体系。德国有机农业的侧重点在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有机认证机构除了官方组织以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民间机构,由政府审批通过的民间认证机构对有机农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监控,政府通过管理认证机构来达到管理有机农产品市场的目的。
瑞典和荷兰则是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监控有机市场,建立了有机农产品安全网络,在网上随时公布有机农产品的卫生、质量安全情况。同时,政府也对有机农业大力支持,对从事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农民给予补贴,支持有机农产品高价出售,来避免因利益不足产生的有机农产品质量问题。与美国相比,欧盟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特点在于各个成员国因地制宜,同时又共同建有密切合作的信息网络,由欧盟农产品安全管理局统一对各国产业链进行监控,提供系统科学评估预测,各国政府再依据本国情况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
(三)日韩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日本是农业小国,其农产品大部分由国外进口,所以对有机农产品的进口进行严格控制。在严格的法律法规、认证程序、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的控制下,对进口的有机产品进行全程监管和标识。韩国的有机农产品监管体系中,政府也是起到主导作用的,由国立农产物品管理院和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为主自上而下垂直管理,全部由政府部门构成,层层监控,保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本和韩国的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都依靠严谨明细的法律法规,同时由政府组建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了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国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一)农产品质量控制法律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在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方面已有了一定成效。从法律方面来说,我国已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政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依据。从监管方式来说,我国目前主要是按照监管环节划分,每一个环节由一个监管部门负责,以分段式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分工明确,沟通协作,对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二)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从国家政策上来说,政府对有机农业的扶持力度并不大,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政府虽然鼓励有机农业的发展,但并没有太多实际的扶持政策。现在我国在有机农业方面的政策多是行政法规和行政指导,缺乏强制性措施和惩罚机制,所以不能发挥政府监管部门的效用。
从企业本身来说,我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地区大多是偏远地区,企业规模小、资金不够雄厚,当地政府扶持力度也不大,所以企业本身也很难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政府必须对有机农业发展重视起来,在完善相关政策的同时加大对有机农业的扶持力度。
(三)全国各地有借鉴意义的探索性案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顾氏茶有限公司自2005 年开始有机茶生产,在有机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加工厂安装了远程电子监控系统,对其生态养殖区内的所有有机作物进行电子监控,有机农产品生长全程公开透明,保证真正的有机生产。这种做法在国内比较少见,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四川宜宾市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不但对政府监控起到辅助作用,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站、短信、二维码查询到农产品的各项安全指标。这种做法使政府监管更及时更全面,也让消费者能放心购买。随着网络日渐发达,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电子化、透明化的方式值得推广。
国外有机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对我国发展的启示
我国有机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目前并不完善,在国外的先进经验中选取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进行借鉴和改进,有利于促进我国有机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的进步和发展。
首先,有机农业发达的国家都有关于有机农业专门性的法律。所以,我国要发展有机农业、加强有机农产品质量监控,就必须加强立法,建立有机农产品独立的法律体系。只有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惩罚机制,才能在后续监管过程中有法可依。
其次,日韩和欧美各国都有其各具地方特色的有机农业监管体系,不管是美国相对统一的管理模式,还是欧盟的各国共同管理模式,或者日韩地区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各国都非常注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在一个完备的有机农产品监管体系中,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非常值得我国学习。
最后,通过对世界各国的不同有机农产品监控体系的借鉴学习,我国还可以发展因地制宜的监控模式。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可以在统一执行大的相关政策方针的同时,依据各地情况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有机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责任编辑:梁倩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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