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

粤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的构建

2015-05-14 16:06:49      家庭医生在线

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是构建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新模式的前沿阵地和践行社会共治的试验田。示范区的探索与实践将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妆品经营秩序,提升化妆品的安全保障水平。

广东省启动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创建项目

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广东省局)发布了《广东省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有效模式和治本之策。

查找问题:深入一线开展市场调研

5月7日至8日,广东省局率先在梅州市、汕头市开展了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省级示范区(以下称示范区)试点调研工作。在主流商业街调研时发现,化妆品专卖店、妇婴专营店、百货商场化妆品专柜等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基本的化妆品专业常识。有化妆品销售人员称“洗发水、沐浴露”等产品不是化妆品,只有“面膜、染发剂”等才是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治疗作用的产品;判断产品的合法性主要看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

化妆品销售人员关于化妆品分类、产品合法性判断及索票索证要求等法律法规常识相当缺乏。市场一线的调研情况折射出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的缺失和监管部门行政指导的不足,凸显了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的结构性及机制性问题。

设计结构:建立示范区治理基本模式

建设示范区的总体要求是要形成“一个模式”,落实“两个责任”,打通“三个路径”。“一个模式”是市场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实施风险监管、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化妆品安全治理模式;“两个责任”是化妆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督责任;“三个路径”是提升化妆品行业自律水平、普及化妆品安全常识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督。

明确目标:五年计划稳步推进出成效

据悉,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是从2015年开始,在五年时间内,每年各市在辖区内创建一个省级示范区和至少两个市级示范区。示范区创建工作将采取“一街多点”模式。“一街”是指一条主流商业街内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多点”是指多种类型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包括商场超市、美容院、专卖店、美发店、妇婴专用品店、酒店、批发市场(商店)、委托加工企业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力争用五年时间,通过化妆品市场安全示范区建设,在全省形成化妆品经营企业规范守法、监管部门高效监管、消费者和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良好局面。

创建试点:总结经验在全省推广应用

目前,广东省局与梅州、汕头两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在市场调研基础上,制定了省级示范区试点具体建设计划。今年6月份,广东省局将根据两个省级示范区试点建设成效,组织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总结示范区试点创建经验,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市场安全示范区建设模式、建设标准,然后向全省推广应用。

(来源:南方网)

(责任编辑:梁倩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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